土壤不僅是有機污染物的載體,也是植物生長的基本載體。土壤質量優(yōu)劣直接影響植物生長狀況,這必然會在植物修復效果中有所反應。以植物對有機污染物的直接吸收為例,其吸收作用取決于植物對污染物的吸收效率和植物生物量;吸收效率與植物、污染物固有性質有關,而生物量則取決于土壤的理化性質。
土壤理化性質對植物吸收污染物具有顯著影響。土壤顆粒組成直接關系到土壤顆粒比表面積的大小,影響其對有機污染物的吸附能力,從而影響污染物的生物可利用性。土壤酸堿性不同,其吸附有機物的能力也不同。
堿性條件下,土壤中部分腐殖質由螺旋態(tài)轉變?yōu)榫€形態(tài),提供了更豐富的結合位點,降低了有機污染物的生物可利用性;相反,當pH<6.0時,土壤顆粒吸附的有機污染物可重新回到土壤水溶液中,隨植物根系吸收進人植物體。另外土壤性質的變化,直接影響植物的生長狀況,從而影響植物修復的效率。土壤中礦物質和有機質的含量是影響植物
土壤修復有機污染物的兩個重要因素。礦物質含量高的土壤對離子性有機污染物吸附能力較強,有機質含量高的土壤會吸附或固定大量的疏水性有機物,降低其生物可利用性。植物主要從土壤水溶液中吸收污染物,土壤水分能抑制土壤顆粒對污染物的表面吸附能力,促進其生物可利用性;但土壤水分過多,處于淹水狀態(tài)時,會因根際氧分不足,而減弱對污染物降解能力。